深化全面创新改革 着力发展高校院所经济
深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处置权改革。驻市高校院所自主决定采取转让、许可、合作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开展转移转化活动,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无需审批或者备案。市属高校院所可授予科技成果完成团队或个人对该科技成果的处置权,由成果完成人实施转化的,可将不低于90%的转化收益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人员。鼓励高校院所推广并创新“一院一所一校”模式经验,建立更加开放共享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机制。对参与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试点单位,牵头承担国家资金支持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和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市科技计划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配套支持。
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 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联合体
加强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和转移转化应用。引导西安支柱产业龙头企业及专业化园区围绕产业链构建创新链,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和园区共性服务主体地位。以新型研发及转移转化创新组织建设为载体,在“硬科技”“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领域,整合上下游产业和高校院所创新资源,开展面向产业创新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转移转化应用,实现跨领域跨行业的产业协同发展。对于辐射带动示范作用强,能够加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集群类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配套支持。
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实现技术革新与改造升级。对引进技术落地转化效果显著的企业,择优按转移转化项目技术总投入的10%,给予不高于企业三年累计缴税总额,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创新军民融合成果转化模式 提升双向转移转化能力
推动国防科技成果向民用领域转化应用。支持军工院所自主孵化或合作创办新企业,在平台建设、土地划拨、税收优惠、资金支持、资质获取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军工单位提供社会化服务,推动军民融合资源开放共享。对军工院所科技成果出让方与创新创业企业受让方按持股比例获得分红的,按分红金额的2%给予出让方最高30万元一次性补贴,按分红金额的2%给予受让方最高50万元一次性补贴。
围绕重点军工单位,鼓励优势民口企业积极参与军工科研生产配套。对民口企业获得国家条保资金、预研资金、科技经费、两维经费等支持的,依据相关方案给予最高500万元配套奖励。
整合资源 推动国际技术转移转化
促进国际技术转移转化信息交汇。加快建设“一带一路”国际技术市场协作信息平台,扩大技术转移转化国际合作范围,打通资源双向流通和交易通道。办好全球硬科技创新大会等大型科技活动,鼓励企业和机构主办或承办会议、论坛、对接洽谈会、成果展示、技术转移等各类国内外科技交流活动,所需费用按组织形式,全额或部分给予补贴。
支持与西安市政府有合作的境外机构在西安设立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技术转移机构,按服务西安技术交易和科技成果转化年营业收入20%,给予技术转移机构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对于企业购买境外先进技术,经认定按照核定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科研机构与市政府或相关区县、开发区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按服务西安技术交易和科技成果转化年营业收入20%,给予合作伙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加快形成总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群,精准投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来源:西安发布